这是一起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案!
香港人Z先生与深圳W女士经济往来密切,两年前曾借款20万元给W女士做生意。这笔借款又涉及另外两位当事人。而借给W女士的款,又涉及公司和私人用款等。近来Z生生与W女士产生经济纠纷。Z先生将W女士告上法庭,而W女士因一处房产纠纷,也将Z先生告上法庭。两个官司司一审判决,W先生都败诉。W先生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!
W先生对这起借贷纠纷案的事实非常清楚,因此,不能接受一审判决结果的结果。他了解到叶律师成功处理过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于是委托叶律师来打二审官司,争取拿回自己的借款。
在接受W先生的委托后,叶律师分析了一审的判决。一审中,对方说借W先生的这笔款已经偿还。叶律师感到一审的借款纠纷、房产纠纷案错综复杂、还有几个涉案人员,混合在一起,纠缠不清。而W先生对这起借贷案不能清楚地表达出来,在对方提供一些有利证据、似乎能自圆其说的前提下,法院很容易判定对方胜诉! 二审只有在理顺整个借贷案件中的来龙去脉、并寻找有力证据来证明,让法官信服的情况下,才能胜诉!
在叶律师的指导下,W先生努力将借贷的经过理清楚,找出对方借款单、还款纪录、短信、信息来往纪录等。叶律师通过对证据的整理分析,发现一个关键的证据:那就是,对方声明已还款,但在对方还款后的第二个月,对方还向W先生还后续两个月的借款利息!如果对方已还清借款与利息,常理上就不会再来支付后续利息!另外,对方如果还清款项,会要回原来所写的借条。事实上,原来的借条还在W先生手里! 叶律师经过专业的分析,将这些证据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,以证明被告别W女士并未偿还原告Z先生的借款和利息。 在深圳中院庭审过程中,被告W女士狡辩说,还款之后所给的钱是给原告W先生的感谢费。该说法后来被法院否决。深圳中院对于Z先生陈述的事实予以采信,即被告W女士对涉案借款没有偿还,应该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。 深圳中院对福田区法院一审判决予以改判。Z先生二审胜诉!
在许多民间借贷纠纷案中,由于借贷双方借贷频繁,有时借贷涉及不同标的和不同的人,案情复杂。如果同时涉及多起官司,而当事人讲不清楚事实,理不清证据,自己都不能自圆其说,那么极有可能出现有理说不清的结果,从而被法院判为败诉。
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,叶律师凭借自己缜密的思维和专业的法律视角,大处着眼,小心求证。在当事人一审和其它相关案件均败诉的不利情形下,二审成功胜诉,充分体现了叶律师极强的办案能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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