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先生在收到法院传票,并得知帐户被查封后,先是向法院递交答辩状,反驳X小姐的要求。但是在整个事件中,他知道自己是理亏的一方,如是又找到X小姐说,希望与其和解。X小姐刚开始并不同意,并告诉叶律师。叶律师分析后,认为无论通过法院判决、还是和解方式,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解决问题、为X小姐拿回应得的财产。而通过双方谈判的方式进行和解后,再经过法院出《调解书》,这种方式可以大大缩短案件过程、节省时间,达到X小姐的目的。X小姐听到叶律师的分析后,接受了叶律师的建议。
在叶律师的主持下,双方来到广和律师事务所,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。由于双方都有心结,谈判过程一波三折,非常艰难。作为X小姐的代理律师,叶律师首先要考虑的是X小姐的利益和诉求能否顺利实现。但对于其前夫H先生,叶律师也要照顾到其情绪与与部分诉求,在谈判过程中,要平衡双方的利益与诉求,才能解决问题。在叶律师的努力下,经过3个多小时的艰苦谈判,双方终于达成一致,签订了《和解协议书》,并提给交法院。法院根据这份和解书,下达了《民事调解书》并结案。X小姐最终顺利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财产、追回了小孩抚养费。
作为资深的离婚财产纠纷律师,叶律师认为,离婚双方打财产官司的最终目的,就是为了解决问题。而解决问题的途径,可以通过法院诉讼、或者通过双方谈判,也可以在通过法院诉讼的同时,以打促和,经过双方谈判来达成目的。本案中,叶律师作为X小姐的委托律师,始终没有忘记X小姐打官司的最终目的,为此,在提起诉讼后,在对方有意调解的情况下,建议X小姐与对方谈判,在谈判过程中,通过自己的专业经验、耐心做双方的工作,从而促使双方达成协议。
作为委托人,X小姐事后非常认可叶律师的专业精神,在拿到自己应得的财产后,X小姐专门向叶律师表示感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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